2011年8月17日星期三

外傭問題之見解

近年香港可說是風起雲湧,各方勢力彷彿是看透了香港人缺點,再針對這些缺點不停「抽水」:香港沒時間深入關心社會問題,因此他們便刺激港人的感性以達成各自的目的;香港人事多而善忙,他們便不停開出空頭支票;香港人渴望社會和平,他們便以嚇唬港人。外傭居港權的問題,說穿了亦是如此。再加上不好的新聞接踵而來,實在使人「消化不良」,難以細心思考。

關於外傭居港權問題,我們先從事情的開端說起:摘自維基「2010年底,香港資深大律師李志喜協助3個菲律賓家庭入稟香港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,要求推翻《入境條例》對於在香港連續工作滿7年的外籍家庭傭工不能因此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的限制,認為該條文違反《基本法》第24條,案件於20118月開審。」「由於李志喜是公民黨憲制及管治支部副主席,引起一些輿論批評公民黨「禍港」。」

首先想說的是「禍首」公民黨。在我手上有限的資料,不能推斷外傭們會不會突然申請司法覆核。個人認為即使公民黨是為了增加票源(獲居權的外傭),而「誘導」外傭進行司法覆核,絕對無可厚非,反正法律內有如此漏洞,又有「法律下人人平等」的原則作為大義的盾牌,何樂而不為?起碼這種行為要比某建制派用吃喝及「成功爭取」來「買票」要光明而高明得多。
當然,公民黨仍要買保險,先有湯家驊及梁家傑與事件有關之律師們劃清界線,再有吳靄儀說「吃力不討好的官司,身為律師仍有責任打」,因此不需劃清界線。公民黨顯然知道幫助外傭的成本──得失香港市民,因此對是否「認頭」顯得模稜兩可,黨內意見不一。亦請大家認清楚事實:不要再在香港談甚麼道德承諾,政治人物只會從眼前利益著手,沒有永遠的朋友,也沒有永遠的敵人;沒有立場一致的政棍,也沒有客觀的真相。

話題扯遠了。筆者原意並非為抽個别政黨的水(雖然還是忍不住抽了幾下),筆者想說的,是作為一個政治門外漢來看,外傭居港權所帶來的種種。我不知道如果司法覆核成功,是否如民建聯所述,會有50萬人來港;還是如梁家傑所述,「只有極少數外傭」可以符合《入境條例》,取得永久性居港權。我只知道,事後不會有人記得他們今天開的空頭支票

令人更心寒的,倒是「改邪歸正」的葉劉淑議所說,梁家傑「不了解入境處如何執行這個條例」,條例「事實上執行好寬鬆,法庭也有好多判例」,再加上葉劉贊成釋法的立場。假使此君所述為真,又會衍生出其他灰色地帶:現在看見問題了,入境處就不能在執行上收緊嗎?抑或是其實該條例不能收緊執行,甚至修改?(例如政府會冷眼旁觀,有問題不改,或是律師們有方法使有關條例成為外傭居港的「保障」?)。對此我只能說:我不清楚,而且相信大部分市民也不清楚(覺得自己清楚的人,請再細心一想:自己是否對有關條例有清晰的理解,還是道聽途說就確立了自己的立場?)。

華人社會的政治永遠就是「靠估」的政治。大部分政棍,包括葉劉,也是鬼鬼祟祟,「講啲唔講啲」,要大家「估估下」。看見大家肚餓了,便告訴大家有賣對餐廳來說成本最低的A餐,至於不吃A餐的話,可以吃B餐,抑或是要捱餓,卻是無人知曉。不釋法會怎樣?(中央)政府會坐視香港仆街嗎?抑或根本沒這麼多外傭會得到居港權,香港不會仆街?這些問題可能連表示了立場的政棍也不清楚,反正大家也是「估估下」,見風轉舵見步行步。

這裡看似筆者並不贊成釋法,但其實筆者只能說根本不知道釋法是甚麼。按照基本法條文,釋法是解釋法律而已,現在卻彷彿成了「扭曲法律以保障利益」的手段。真不知筆者是看事情太表面,還是見識太膚淺。更別談釋法與修改法律兩者間的好與壞了。我不理解的事情何來立場?

有一些卻是很容易理解的。現在在外地移民(再次)壓境的情況下,香港市民的意見顯然並不一致:有人「寧願釋法也要保住飯碗」;也有人「寧願打破飯碗也要捍衛法治」。在此只想說,對於長期受摧殘的香港人來說,寧願釋法無可厚非,反正「釋法」的概念本身有夠模糊,難以用三言兩語解釋:既然「釋法」看似為最可行之策,權威們亦出來保證了釋法之合理合憲及其安全性那麼還等甚麼?但請注意,即使自己的意見是主流民意,有些步驟,例如諮詢,例如向法院申請,仍是不可跳過的。最令人擔憂的,是特區政府在沒諮詢及向法院申請的情況下,有意無意地再一次自行向人大要求釋法。需知一般市民在所謂「明確」的「主流民意下」,又根本不明白法律是絕不可以輸打贏要,很易便會被煽動。想想當年領匯事件中,鄭經翰幫盧婆婆控告政府時,如何被指「阻人發達」

到底香港「一國兩制」的原則還可以支持多少人的圍姦中出?我不知道,或許也不需要知道,反正發生性行為的決定權利不在香港政府,更不在一般市民。香港已經由一隻會生金蛋的雞,變成一隻被輪姦完仍會生蛋的家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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